强迫振动(Forced vibration),也称受迫振动,是振动系统在外来周期性力持续作用下发生的振动。施加于系统的外来周期性力称为驱动力或强迫力。这个定义包含两个基本对象:承受作用并产生振动的振动系统,以及持续从外部施加的周期性驱动力。
强迫振动强调振动由外力持续驱动。外力具有周期性,其作用频率构成强迫振动频率。系统本身则具有自然频率;强迫振动频率与自然频率之间的关系,会影响机械结构振动幅度及其潜在风险。
周期性驱动力持续作用于振动系统时,系统在外力作用下产生振动。驱动力按一定周期重复,因而形成相应的强迫振动频率。分析这类振动时,需要同时关注外部驱动力的频率、结构的自然频率以及振动幅度。
当外部强迫振动频率与机械结构的自然频率吻合时,振幅可能持续增大。振幅增大意味着结构的振动程度不断加剧,并可能形成结构破坏风险。因此,强迫振动本身描述外部周期性力持续驱动系统的现象,而频率吻合则是其中可能导致振幅持续增长的重要状态。
强迫振动现象可由驱动、系统和振动表现三个部分理解。驱动部分是外来的周期性力,即驱动力或强迫力;系统部分是承受该外力并发生振动的振动系统,在机械领域中可以表现为机械结构;振动表现则包括强迫振动频率与振幅。结构的自然频率不是外部驱动力本身的属性,但它与强迫振动频率的对应关系直接关联振幅是否可能持续增大。
这几个要素构成了强迫振动的基本分析关系:外部周期性力持续输入作用,机械结构产生振动;外力的作用频率形成强迫振动频率;该频率与结构自然频率吻合时,振幅可能不断扩大,并增加结构受损的可能性。
强迫振动用于描述和分析机械结构在周期性外力持续作用下的振动现象。实际关注重点包括外力是否具有周期性、作用是否持续、强迫振动频率是否与结构自然频率吻合,以及振幅是否出现持续增大的情况。
在机械结构的振动风险分析中,强迫振动频率与自然频率的吻合关系尤其关键。若两者吻合,持续增大的振幅可能对结构造成破坏风险;因此,这一频率关系是判断机械结构在周期性外力下是否可能出现严重振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