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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反垄断

2026-07-22 10:39:11

汽车行业反垄断是指国家为预防和制止汽车产业链中的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而实施的法律规制与执法活动。随着汽车产业从“增量竞争”转向“存量博弈”,反垄断监管正从打击横向价格垄断等传统行为,延伸至数据滥用、算法合谋、知识产权滥用等新领域,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法规框架

汽车行业反垄断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订)及配套规章,以及行业性的《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于2023年修订发布)。

《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分为三类: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如竞争者之间固定价格、分割市场;纵向垄断协议,如限制转售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不公平高价、拒绝交易、搭售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针对汽车行业特点,细化了纵向垄断协议的认定规则,明确了纵向价格限制的“安全港”规则——在相关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时,可推定不构成垄断协议,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可预期的判断依据。该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汽车行业反垄断从“个案执法”走向“制度化规范”。

监管重点与典型案例

纵向垄断协议(转售价格限制)是汽车行业最常见的垄断行为,指供应商(整车厂)强制限制经销商的最低转售价格。典型案例包括:2014年,某德系豪华品牌因限制江苏省内经销商最低转售价,被罚2.01亿元;2016年,某日系品牌因限制经销商转售价格,在北美被处以近6000万美元罚款。2026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查处一汽丰田销售公司,因其通过商务政策对江苏省经销商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处以罚款约8761万元。

横向垄断协议(竞争者之间合谋)同样受到严厉打击。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对某德系品牌与其中方合资企业发起反垄断调查,指控其与另外四家中国汽车制造商组成“秘密卡特尔”,在2020至2021年间就钢材等关键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供应商选择达成协议,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方面,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数据与算法正成为反垄断的新焦点。监管部门密切关注拥有海量车辆数据或主导车机操作系统平台的企业是否存在拒绝交易、搭售或差别待遇等行为。2026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新规,重点监管车企通过车机系统实施“二选一”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6年专项整治行动

2026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汽车行业列为反垄断年度重点工作领域,部署开展汽车行业反垄断专项整治行动。行动覆盖三大方向:规制垄断协议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查整车制造、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等领域;推进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关注汽车行业价格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强化新领域监管——加强对汽车行业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达成垄断协议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监管。

此次专项整治与工信部同期推出的行业治理措施形成联动。2026年7月,工信部明确要求车企抵制非理性竞争并强化组合驾驶辅助功能安全评估。两部委监管形成从“市场秩序”到“产品安全”的完整闭环——反垄断执法解决“竞争失序”问题,准入与召回制度解决“产品合格”问题,共同推动行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

汽车业反垄断的特殊性

汽车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具有三个不同于其他行业的显著特征:

产业链长、纵向关系复杂:从零部件制造、整车装配到销售、维修、金融、保险,涉及多层级纵向关系,协议行为隐蔽性强、取证困难。

售后市场锁定效应:消费者购买整车后,在维修保养、配件更换等售后环节面临较高的转换成本,易形成“锁定效应”,为制造商限制竞争创造了条件。

新技术的双重效应车联网与OTA技术虽可提升用户体验,但也可能被用作实施更隐蔽的算法合谋或排他性行为的工具——例如,企业可通过OTA远程升级调整车辆性能参数以排除竞争,或通过车载系统收集竞争情报。

行业专家指出,当前汽车行业反垄断已超越传统的价格控制议题,如何规制汽车数据领域的垄断行为、如何应对智能网联时代的算法共谋,正成为亟须解答的新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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